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水平的基本途径,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xml:namespace>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第八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据此,为了不影响本校教师的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在此,关于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培训”特作如下说明:
敬请各位老师尤其是临近参加职评的老师,自主登录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http://nxzj.chinahrt.com/),随时查看继续教育“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及有关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指南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在线学习,以免耽误学时。尤其是“公需科目”的学习,要求自己随时登陆关注,并及时进行自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