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共同借款人):
2019年永宁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保证各位贷款学生能够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8年7月10日--2018年8月31日,其中7月10--7月31日主要办理续贷学生,8月1-31日主要办理首贷学生。
二、办理地点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永宁县教育体育局院内);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闽宁工作站(闽宁镇新区民生服务中心西边)。
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951-8013169 联系人:李老师 虎老师
闽宁工作站联系电话:0951-8637033 联系人:李老师 马老师
三、在线注册、申请、打印申请表
实际操作: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进行在线注册(注册时必须认真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及家庭的相关资料,同时为确保办理贷款时快捷,贷款学生可以自行上传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的身份证照片正反面,确保信息资料准确完整)、申请、打印申请表1份,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填写贷款不违约承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联系电话(今年不再到街道、村、乡镇进行困难认定盖章)。
四、办理合同
带相关材料到永宁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县教育体育局院内)、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闽宁工作站(闽宁镇新区民生服务中心西边),办理贷款合同。
首次贷款:
1、带申请表1份,
2、带本人和共同贷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3、新生带本人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往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4、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母或亲人)必须都要到现场签字,同时签订贷款不违约承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续 贷: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自己的帐户,导出申请表1份。
2、贷款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2、研究生续贷须另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份,由本科转研究生的续贷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变更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领取就学变更信息单后,再办理正常的续贷手续。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现场方可办理。
五、支付宝认证
首次贷款和续贷的学生支付宝账户还未实名认证的学生,合同办理成功2-3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前先办理一张个人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
六、受理证明交高校
将县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回执,贷款方能生效。
六、办理过程中有关事项的提示
特别提醒:大学预科生和研究生也可以办理助学贷款,办理手续和首贷手续一样。由于闽宁镇办理贷款学生较多,为了方便闽宁镇的群众和学生,提高办理效率,同时保证办理过程中安全、有序,2018年我们在闽宁镇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闽宁工作站,2019年闽宁镇需要续贷和续贷的学生直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闽宁工作站办理。办理过程中希望各位同学遵守秩序,不要大声喧哗。每周办理贷款的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双休日正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