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通知公告

紧 急 通 知

发布时间:2020-01-25 14:50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吕乐春 点击量:284 【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从即日起至2月15日,全县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含民办)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特别是不得组织高三年级学生提前进行任何教学活动。

2.从即日起至2月15日,全县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一律暂缓开展培训活动。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坚决执行,并妥善做好家长及学生暂停培训的通知工作,对不听工作安排,私自开班培训的机构,一经发现,将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举办人和培训教师的法律责任。

3.从即日起,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体育场馆一律暂停对内对外开放,严禁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4.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党组织书记、校(园)长要严格做好各校防控工作,确保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5.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必须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6. 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要做好假期来访人员登记检查工作,及早筹备开学前卫生清洁及消毒工作。

7.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要主动引导提醒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散布未经证实的有关信息。

8.局机关、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要加强值班值守。值(带)班人员要严守纪律、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做好值班情况汇报工作。

教育体育局将加大督查抽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如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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