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教体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永宁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教体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来宁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银川市“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战略目标,扎实推动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目标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总结2018至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组织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广大教师职工、学生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带动全社会普遍实施垃圾分类。进一步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台帐及数据信息报送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量化管理。强化督导检查考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制定本校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要求,设置管理员、监督员、宣传员等岗位,成立义工、志愿者队伍,切实履行垃圾分类工作。
(二)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三)实施分类投放。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四)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五)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六)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七)健全台帐统计,落实报送机制。垃圾分类减量台账数据是银川市考核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学校要按要求报送垃圾分类减量台账至永宁县教体局邮箱,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及时将特色亮点工作以简报、链接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永宁县教体局将不定时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
联系人:曹雪 19806087579
邮 箱:ynxjyj8011231@163.com
附件:1、永宁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2、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台账
3、垃圾分类标识样图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
永宁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根据《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应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具体设置建议如下:
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收集容器应按四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采用蓝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采用红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采用绿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采用灰色)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印制或张贴标识(详见例图),垃圾桶正面除应设置分类标识外,还应设置常见物品的小图标。垃圾收集容器须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桶体干净,周围地面应整洁,无散落、满溢、存留垃圾和污水。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点,集中存放四类生活垃圾,各类垃圾应分类存放,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公开展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包括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各环节负责人和保洁人员信息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宣传设施
(一)公共区域垃圾投放点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指导信息,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制度;
(二)公共区域每幢楼主要进出口要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或海报。
(三)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
(四)要求各类信息应设置到位、信息公开、宣传内容完整,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台账。
三、分类收运处置
(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应当根据资源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与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垃圾分类办公室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可以拨打17795021693或13895629929,由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上门回收。另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机构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二)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其他垃圾由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经统一压缩处理运送至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达到无害化处理。
(三)厨余垃圾:主要是指餐厅、厨房产生蔬菜瓜果类、米面肉蛋类、茶叶盆栽类等的易腐性垃圾。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可委托银川市保绿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回收处理或交由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回收制作有机肥。
(四)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将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易碎物品应注意避免破损。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可以拨打17795021693或13895629929,由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上门回收。也可定期交由宁夏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做无害化处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由专业机构负责回收处置。
附件2:
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统计表
单位: 管理员签字: 年 月
序 号 | 日 期 | 可回收物 | 有害垃圾 | 厨余垃圾(kg) | 其他垃圾(kg) | 备注 |
纸类 | 废塑料(kg) | 其他资源垃圾(kg) | 硒鼓墨盒粉盒(kg)
| 废电池(kg) | 其他有害垃圾(kg) |
纸板类(kg) | 旧书本(kg) | 报纸类(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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