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实施“体教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学校体教融合,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和健康成长,促进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实现体育强国目标,经永宁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举办“三好杯”中小学男子、女子9人制足球联赛和篮球联赛。
一、联赛主旨
提高我县中小学学生足球、篮球运动水平,展现当代学生青春活力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 挥洒激情
三、承办单位
永宁县体育中心
永宁县教育教学研究室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各项赛事组织工作,特成立比赛组委会。
组 长:马立云
副组长:武光宁 吕乐春 何 乐 刘春芳
成 员:各中小学校长 中心校校长
裁判长:马飞志 黄丽娟
成 员:体育中心工作人员及全县体育教师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篮球比赛时间地点:
1.小学篮球预赛阶段:2020年10月20日—10月26日
比赛地点:由各赛区中学小学组织安排确定
2.小学篮球决赛阶段:2020年10月27日—10月30日
3.中学篮球比赛阶段:2020年10月21日—10月30日
比赛地点:体育中心、永宁中学、回民高级中学
(二)足球比赛时间地点:
1.小学足球预赛阶段:2020年11月2日—11月13日
比赛地点:由各赛区中学小学组织安排确定
2.小学足球决赛阶段:2020年11月16日—11月27日
3.中学足球比赛阶段:2020年11月3日—11月13日
比赛地点:体育中心、永宁中学、回民高级中学
六、比赛方法
(一)各赛区负责人
县城赛区 曹志文(组长) 马正才 马吉林 蒋 国
望远赛区 朱建平(组长) 张学民 张玉生 苏少先
闽宁赛区 李养斌 李俊赛区 曹振成 胜利赛区 张 明
(二)小学组分赛区及出线名额分配:
赛 区 | 闽宁赛区 | 李俊赛区 | 胜利赛区 | 望远赛区(含蓝山学校、三沙源小学、银子湖学校小学部) | 县城赛区 |
出线名额 | 2 | 1 | 1 | 2 | 2 |
(三)注意事项:
1.各赛区由赛区负责人负责赛事的安排、组织(要求所有学校参赛、所有学校承办比赛),裁判员、边裁由赛区安排;第一阶段的比赛各赛区可分组进行,也可以实行主客场制,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比赛,遴选出优胜队伍报县教研室李巍老师处,并按时参加在县城决赛阶段的比赛。
2.各赛区要完善各种比赛的方案、预案(安全预案、疫情防控预案、参赛运动员体质排查预案等)、赛程和组织机构,形成秩序册报永宁县教育教学研究室。
3.各赛区有效组织初赛相关事宜,充分调动和发挥赛区体育教师参与比赛组织工作,保证初赛按时顺利完成。
(四)中学组的8所学校男、女队,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五)高中组五所学校(永中、回高、职中、三沙源上游、文昌)直接决赛。
七、参赛资格
必须为本县本校在校学生。
八、报名要求
1.各学校足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管理人员1人,队员16名。篮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管理人员1人,队员12名。
2.中学组各队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前,电子版报名表传教研室李巍老师。纸质报名表盖学校公章,开赛前交教体局教研室李巍老师处。
3.各校在组队时要做好入队学生的身体健康排查工作,所有参赛学生必须购买学生意外保险。
九、各校参赛产生的相关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十、足球竞赛规则
(一)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比赛用球:小学组4号、中学组5号球。
(四)比赛时间和相关规定.
1.所有场次比赛必须严格按照组委会安排的日程和规定时间进行。
2.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3.每场比赛每队有5次换人机会,换下的球员不得二次上场。
4.本场比赛被红牌罚下的球员不得再次上场。
5.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迟到15分钟球队视为弃权,计分为0:3。
6.凡出现打架、斗殴、辱骂裁判等恶劣行为的,除当场出示红牌外,赛后组委会还将根据情况进行追加处罚并上报教体局对参赛单位进行处罚。
7.场边教练文明指挥,对语言不文明的教练,裁判有权出示黄牌或红牌,也可赛后上报组委会进行处理。
(五)小组赛名次决定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之间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之间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六)资格审查
1.参赛队员必须持身份证参加比赛,赛后核对学籍,各队有异议可提出。发现弄虚作假的,当场比赛计0分,并全县通报批评。
2.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校在校学生。
(七)比赛服装
1.各参赛球队必须准备颜色相同的一套比赛服装。为保证各位运动员的安全,穿着足球鞋,必须带护腿板比赛和必要的、规则允许的防护性用具。
2.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审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的均不得上场比赛。
3.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4.场上队长须佩戴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八)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地方向,左右两侧为替补席。
2.替补席每队不得超过9人(包括教练、替补球员、医疗组)
(九)黄牌、红牌
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当场比赛直接下场,并下一场停赛。累计2张黄牌停赛1场。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中小学男、女队各取前三名进行奖励。
2.中小学男、女队各评选精神文明奖4个。
十一、篮球竞赛规则
(一)活动细则
1.各校分别派出12名学生组成的男、女篮球队参加比赛,各队需着统一篮球服,服装整齐,并在上衣统一印有号码。
2.比赛方法:
(1)按照篮球单循环进行比赛。
(2)按积分进行排名(胜2分,负1分,弃权0分),如有积分相同再按照净胜分排名。
(3)由排名确定决赛球队。
3.比赛均按照最新国际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注:请各校裁判员和各校教练老师熟悉最新国际篮球竞赛规则(每小节10分钟,共计4小节,每小节休息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二)比赛赛程及人员安排:
1.每场设2名裁判员、2名记录员、2名记分员。
2.赛程安排:见随后下发的安排表。
(三)注意事项:
1.“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比赛中严禁恶意犯规、打架等事故,一旦出现将严肃处理。
2.赛程遇天气或其它原因导致比赛无法按时进行时,组委会及时做出应对方法并通知参赛队伍,如无通知比赛正常进行。
3.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教体局。
4.比赛当天主场学校校医全天到场。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