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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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教育体育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永宁县教育体育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8 17:10 分类:局发文件 发布单位:汪龙 点击量:374 【公开】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区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再掀高潮,根据全国普法办、区市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对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实际,现就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参与对象

教体局机关干部职工、教职员工、全县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全县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9:00,举行国家宪法日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各级给类学校组织学生登陆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组织全校师生举行升国旗唱国歌、观看宪法晨读活动视频资料,诵读宪法。

(二)开展“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活动。11月30日至12月10日期间,各级给类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活动,青少年诵读宪法、民法典片段、讲述自己与宪法法律的故事并录成短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MP4格式),请第四中学、银子湖学校、闽宁中学、永宁县第二小学、望远中心小学、李俊中心小学、胜利中心小学、闽宁中心小学于12月4日下班前报送教体局综治办邮箱。

(三)组织收看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节目。前期自治区教育厅与宁夏教育电视台组织对“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进行了录制,定于11月29日(星期日)20:27首播,11月30日(星期一)9:20重播。请各学校组织学生收看。

(四)组织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小卫士”学习。7月至12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s://www.qspfw.com/index.html)组织开展“宪法小卫士”学习,教育部将统计全国各省学习参与率并进行通报,确保各省参与率不低于10%。请各学校积极组织师生按照“宪法小卫士”学习计划开展实践学习、打卡任务、在线测评,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学习参与情况进行通报。

(五)组织参加2020年宪法·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11月30日至12月10日,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自治区司法厅面向全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为主题,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请各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具体要求详见“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

(六)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宪法宣传周期间,各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运用主题板报、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

五、活动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总结开展国家宪法周活动情况和成效,并于12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相关活动照片报送至教体局综治办邮箱。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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