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助力全县夺取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永宁县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文件全文转发给你校,请各中小学、幼儿园遵照《方案》的指示精神及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师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主题教育活动。
各校在民族团结教育过程中,应认真贯彻执行《永宁县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学校首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工作的落实、过程性资料收集和信息报送。
各校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要求能够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与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相结合,系统反映本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开展情况,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各校请于2021年9月26日前将民族团结月活动资料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纸质版资料加盖学校公章后送永宁县教育体育局211室。
联 系 人:王金荣 邮箱:616717411@qq.com
联系电话:13895678990
附件: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永宁县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