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发〔2018〕232 号
关于聘任张灿等89名同志
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职务的通知
各学区、中学、县直学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聘用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8】121号)文件要求,由县教育局牵头,与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经考核,张灿等91人合格,报请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同意聘用为正式在编教师。在91名转正入编教师中有3名教师已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86名教师已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经研究决定聘任胡晓旭等3名为一级教师,张灿等86名为二级教师职务,聘期自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一级教师3名
永宁县闽宁中学(2名):
2016年评职称:胡晓旭
2017年评职称:张静
永宁县闽宁第二中学(1名):
2016年评职称:谢晶晶
二、二级教师86名
永宁县胜利学区(9名):
2015年评职称:丁鹤 李燕 徐玲玲 郭伟 王峰 潘娟 陈艳萍 范双喜;
2016年评职称:王慧
永宁县望远学区(15名):
2015年评职称:吴丹 马荣 邓文超 张丽媛 何佼娟 黄小娟 张琛 柳婧 李方明 马丽 朱梦瑶 耿梦佳
2016年评职称:高茹佳 马小燕 陈佳
永宁县闽宁学区(20名):
2015年评职称:何向梅 张艳 王晓颖 马晓霞 马光洁 姜春艳 朱森山 赵甫恒 马艳 马彪 杨芳丽 王燕 张永瑞 刘虎平 吴莹 樊雪云 马发旺
2016年评职称:杨晓玲
永宁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永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