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和中央教育领导小组“双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厅、宣传部、网信办、市监厅、民政厅、公安厅、卫健委、消防救援总队、银保监局《关于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宁教基〔2021〕103号)文件要求,2021年10月20日在教体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永宁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吕乐春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网信办、发改局、民政局、市监局、公安局、卫健局、消防队相关分管领导及校外培训机构法人出席会议。
教体局基教室陈涛主任组织学习《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重点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转型流程作出详细解读,要求需要停办的培训机构在月底前尽快完成注销工作。完善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基本信息,到指定银行办理资金监管业务,并上传相关资料。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着重强调消防安全问题,机构法人要压实责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清查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最后,市监局耿局长从广告宣传、收费等方面作出以下几点要求: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官方媒体进项相应的广告宣传;禁止夸大或虚假宣传;学校内部禁止开展商业宣传活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为非营利性后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