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隆德县杨河中学
乙方:家长姓名 学生姓名:
为确保住宿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住宿生安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此,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监督,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二、凡住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班主任、宿管老师请假。若不遵守校纪校规和安全制度,擅自外出,造成伤害,由乙方负责。
三、寝室的门、窗、玻璃、门锁、窗帘、电器、墙壁、瓷砖、桌、柜及床上用品等,若有不当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停电时,不准许私自安装电源,点蜡烛。晚自习时,若遇停电,必须听从辅导老师,值班领导的安排,不能大喊大叫,更不能乱跑乱逃,违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出现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五、不得在宿舍区内燃放烟火,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及其他可燃性物质,严禁把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剧毒化学药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高声喧哗,播放音响;严禁在宿舍内非法集会,传看或携带淫秽、封建迷信刊物及影视光碟等;严禁吸烟、喝酒、携毒、吸毒;严禁下棋、玩扑克、打麻将或其他形式的赌博,违者,视情节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六、严禁私藏、携带对他人安全有隐患的刀、棒、锤等危险器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带手机、mp3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违者除没收外,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七、住宿生不留宿、不接待除自己监护人以外的任何人,即使是监护人,也必须到门卫人员、管理人员处登记,取得同意后方可住宿。
八、严禁男女生互窜寝室,违者严肃处理。
九、严禁攀爬阳台、护栏、围墙,违者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十、严禁在宿舍区流言蜚语、起哄、追逐打闹,互相扯皮、闹矛盾、拉帮结派、聚众斗殴,违者视情节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十一、住宿学生中午必须在宿舍内午休,若擅自离开,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住宿学生下午放学后只能在校园内活动,若擅自外出校园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住宿学生晚上必须到教室上晚自习,若擅自外出,除按规定处罚外,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所有住宿学生星期五下午放学后必须离开学校,不能在宿舍内居住。
十五、住宿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每周住宿时间内,不能在外住宿,若擅自在外住宿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六、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学校:隆德县杨河中学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